非木非石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无弹窗小说网www.techwajid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,我会继续努力的!

第14章

男人生意上的事赵夏卿很少发言很少过问,没想到面子这么大,李明申说看在她的面子,赵夏卿还真不太想他看自己面子,搞得就跟自己欠了他人情。

不过说签就签,男人掷地有声,接过来协议就在上面刷刷刷签上名字。

李明申字写得好,赵夏卿是个文人,当初也曾为他的字倾倒过。

这男人不光字写得好,名字也值钱,大大小小的合同只要他不落笔,那就是废纸一堆,只要他落了笔,就能变现。

这边协议签完,那边要跳楼的闹剧就散了场。

除了李明申钱财损失,算是个皆大欢喜的局面。

好在李明申财大气粗,今晚损失了十几万,压根没影响心情,不仅没影响心情,还在办公室里大手一挥,要请下属吃消夜。

凌晨三四点,地方并不好找,幸好那位姓刘的对这边比较熟,打电话确认了一下,就带着他们来到一家24小时的餐馆。

人前夫妻两个还是挺恩爱的,李明申走路都要拉着她的手,后面一众人簇拥。

一进门小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特地对李明申说:“大半夜找不到档次高的,嫂子将就着吃点,好在地方还挺干净,咱们也就吃个干净得了。”

赵夏卿是个耍笔杆子,舞文弄墨的作者,后又进入编剧圈。

在外面看来,年轻漂亮的女作家,话不多,说话轻声细语,举止优雅大方,穿戴得体,还带着几分书香气,这职业多有档次,人也有档次,高不可攀。

可能就觉得赵夏卿平常只出入有格调的高级场所,这种充满烟火气的餐馆压根入不了眼,她来这里,是这里祖上冒青烟,蓬荜生辉了。

其实赵夏卿哪有那么多规矩,光环都是给外人看的,她内外反差颇大,路边摊她一年总要吃几回,相比之下,李明申比她更装b。

上回赵夏卿带着李明申去一家小餐馆吃花甲粉,自己吃的大汗淋漓心满意足,人家李明申全程没动几筷子,不是拧着眉一脸无语地看她,就是掏着兜旁若无人打电话。

问起缘由,说:“不喜欢这种东西,吃不惯。”

所以像这样的小餐馆,他李明申吃的,赵夏卿自然也吃的,她可比他随和不挑食多了。

所以小刘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安抚她情绪的时候,赵夏卿只是勾唇笑了笑,懒得多说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皇城有宝珠

皇城有宝珠

月下蝶影
文案: 皇城有三宝:我√我老公√我婆婆√ 宠冠六宫让无数宫妃嫉妒的苏贵妃,被陛下偏心着长大的宸王,但凡读书多点的人,谁不感慨一声,这对母子,将来肯定不会有好下场。 即将与宸王成亲的明玖珠:真的吗?我不信。 玖珠眼里的宸王:人美心善小仙男vs别人眼里的宸王:陛下与宠妃的纨绔儿。 玖珠常常很疑惑,为什么别人总是用“吃枣药丸”的眼神看自己与宸王,难道这就是丑陋的嫉妒嘴脸? 哦哟,这些人心真脏。 这是一个
玄幻 连载 57万字
你情我愿,yesIdo

你情我愿,yesIdo

陈秋繁
噢!她竟然会做出这种事?!onenightstand!一夜情?她可是非常有主张的新世代女子,她绝对坚持她的第一次对象也要是第一次。可她现在却在一个陌生男子的床上…那么她『非处男不可』的坚持不就毫无意义了吗?天
玄幻 完结 8万字
巫界征途

巫界征途

北辰之影
穿越异界成为纨绔小贵族,四周强敌环伺,芯片是他最大的依仗,利用自身优势破解巫师传承,从此走向超凡之路,开启无尽征途...... 讨论群:604542667
玄幻 连载 0万字
[盗墓同人] 平意难竟成了白月光

[盗墓同人] 平意难竟成了白月光

张月儿
【双男!!!无女主!!!; 又名《马甲掉光了怎么办?!》 尽力不ooc,时间线会不一样,里面的盗笔是一个存在独立的世界。 前面节奏可能会比较快。 白玉兰穿进盗笔着为改写意难
玄幻 完结 54万字
装O绿茶对我念念不忘(GL)

装O绿茶对我念念不忘(GL)

来港
二十三岁这年,佟喃发觉自己原来是一本狗血abo文中的炮灰女配。书中的主角名叫宋音池,铃兰味的oga,人见人爱、漂亮纯粹,就连佟喃的联姻对象alpha也未幸免于难。今天是宋家破产的第七天,新闻铺天盖地。在知道书中的剧情发展后,佟喃打算先下手为强,把宋音池拐回家,直接摘下这朵假清高的小铃兰。-佟喃兴高采烈去了宋家别墅。雷雨天,宋音池从二楼房间出来,眉目矜冷、薄唇轻抿。铃兰香味的信息素朝佟喃涌来,佟喃红
玄幻 连载 34万字
小丧尸他不想挨打

小丧尸他不想挨打

采采来了
晋2022-08-09完结总书评数:22083当前被收藏数:105470文案:末世降临,喻安是只变异小丧尸,可可爱爱,还有脑袋。除了身子很凉,胳膊有伤外,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正经丧尸。他自己也觉得在丧尸大群里,显得特不合群。别的丧尸啃肉舔血爱咬人,可小丧尸却饿着肚肚,觉得人血明明好臭。他饿到委屈,想干脆死了算了。可那些杀丧尸的人类小队,都好凶残,小丧尸是只爱美的小丧尸,他不想被爆头。某天,丧尸群集体
玄幻 连载 116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