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吃荔枝的东施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无弹窗小说网www.techwajid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抄书。

这是目前林以宁能想到最自由,且来钱多的生计,大概一百个字,能换取10~60文左右。

只不过抄书是有一定门槛的,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书法,书法越好看,价钱自然也就越高,反之,会血本无归。

林以宁因曾陪同父亲去过百家书斋卖书,与书斋东家有过几次面交,对于此人喜好的书法有所了解。

投其所好。

每日包子铺收完摊后,林以宁会游走于各处书铺,细细品味、模仿,各大书法大家的作品。

没有毛笔和砚台的她,只能用手指,沾上几滴清水,在木桌上勾画,细细揣测,回味。

陈大牛见林以宁还算有分寸,都是在四下没有顾客的时候,才开始如此,便也没出言阻止她。

无所事事的时候,他还会瞅上林以宁几眼,越看,脸上的笑容越大,忍不住打趣,“你这写的,还不如我呢,鸡爪乱爬都比你这强。”

林以宁听着耳边扎心的话,心底多少有几分不舒服,轻‘嗯’一声,继续手中的动作。

同时心中积压着一股气,一股——势必要把书法练好的气。

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。

三月后。

林以宁收拾完包子铺上的事情,见四下无人,请了半日假,下定决心,鼓足勇气,前往书斋。

抄书的前提,是要通过书斋老板的测试——现场手抄一份文章。

甫一踏入百家书斋。

林以宁朝迎上的书童一拜礼,告知来意,书童微微吃惊,打量了她一番,让她随意寻一处桌案,写完先交付给他先行过目一遍。

道了声好,寻了一处僻静之处,学着记忆中父亲的样子,开始细细描绘,一笔一划。

真正使用毛笔写,和手指写,有很大的区别——毛笔头软,力道掌握不好,很容易将纸张晕染开来。

一回生,二回熟。

第一个字写得很不尽人意。

后面的字,不断吸取前面犯错得教训,追求一个字好过一个字。

渐渐地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。

时光飞逝,半日光景,转瞬即逝。

待林以宁呈递上自己抄录的文章之时,心中有些底气不足,若只是看后半步的字,还是不错的,前半部分——纸张上一团,一团,墨水团子。

有些不利索,不干净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穿越成修仙女配后转成路人甲

穿越成修仙女配后转成路人甲

爱吃肉肉的菜
注:着重写幼崽时候,请不要嫌我墨迹,谢谢支持! 前一刻还在飞机上闭目养神,后一秒穿成农家小屁孩被野鸡啄,哦,我的屁股,不对,咱要文明,是臀,我的臀。痛痛痛!终于安全逃脱,才发现自己穿成修仙文中恶毒女配,什么?我居然是,送装备的恶毒女配,这么大的金手指,自己留着不香吗?至于恶毒女配?不不不,从我到来的这一刻起,我要做路人甲,从种田开始我的修真道路吧!
言情 连载 57万字
重回80,踹掉渣男后开挂了

重回80,踹掉渣男后开挂了

路亦星辞
八零年代的白富美,备受父兄宠爱,谁知却恋爱脑为了渣男,最后害家人惨死,自己死不瞑目。 重回八零年代,她以退为进,惩罚渣男一无所有开启暴走模式。 又意外跟天才小帅哥江昱枫不打不相识,最后合作家电批发,成为商业大鳄,走向人生巅峰。 只是这帅哥工作之余,时常在自己眼当显眼包! 某日见她去相亲,江昱枫坐不住了,将她抵到墙角:“今日不谈工作,谈谈……我们两的事。”
言情 连载 71万字